捷达莱堡除湿机深受医药行业企业好评
国家对药品生产车间的湿度有明确规定,根据国家要求,制药厂必须通过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(GMP)认证。
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第十七条 洁净室 (区)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与药品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。无特殊要求时,温度应控制在18~26℃,相对湿度控制在45~65%。若达到这一要求,制药厂生产车间必须设置空气调节净化装置,温度、湿度的控制通过相应的加热、制冷和加湿、除湿装置实现。以达到GMP的要求。
药品应按规定的储存要求专库、分类存放。储存中药品按温、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中。各类药品储存库均应保持恒温恒湿。
制药生产企业审查评定标准中:25.7 生产环境没有空气净化要求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,是否对生产车间的温湿度进行控制。
生产实施细则中有一条:对空气有干燥要求的操作间内应配置空气干燥设备,保证物料不会受潮变质,定期对除湿设备进行维护,监测室内空气湿度。
由此可见,制药行业的温湿度需要严格的控制,而捷达莱堡组合式除湿机是控制温湿度的一种理想设备。
今年以来,加拿大康信药业、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、海南康芝药业、广州汉方现代中药研究公司陆续跟我司订购了组合式转轮除湿机。其中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跟我司已经是第七次合作,此次采购的是4台大风量组合式转轮除湿机,用于其生产车间,对我司之前提供的设备他们都极为满意,也为我们日后的合作奠定了基础。
捷达莱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 “以客户为依托,以技术为后盾,以质量求生存,以信誉求发展”的经营理念,通过众多高素质客户和激烈市场竞争对我们的严格考验,使我们在医药行业空气调节净化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,为我们日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。
发布日期:2012-3-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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